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为帮助考生更有效的备考公路造价师考试,以下是环球网校为您搜集整理的“公路造价工程师将会有策出台,考试继续“,供公路造价师的考生们参考,祝您学习愉快!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12月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实施统一管理。在新制度出台之前的过渡期间,为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和工程质量,保持从业人员队伍稳定,进一步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文件生效前发放的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文件生效前发放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在国家新的职业资格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以后,执行新规定。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消除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寻租现象,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公路工程造价师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