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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短缺现状,满足教学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就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满足全市事业单位发展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相关要求,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选拔优秀人才。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中学招录教师、蒙语专业教师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获得地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前教育岗位招聘教师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专业类别: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类,年龄在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4.教师岗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专业以全日制第一学历所学专业审核报名;
6.根据呼党办发〔2012〕77号、呼信联发〔2010〕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内的2000—2002级中等师范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可定向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可录用,录用后须服从岗位调整;
7.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对在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生”(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可定向报考2个学前教育岗位;
8.除蒙语专业教师岗位,其他教师岗位均为汉授考生报考;
9.具体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通过满洲里市电视台、满洲里日报以及满洲里人才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招聘公告;
2.报考人员需登陆满洲里人才网(http://www.manzhouli.gov.cn/zfwz/rcjlw/)下载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内容必须打印);
3.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粘贴照片,应聘人员须对报名表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报名审核工作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工作负责审核报名人员的报名表信息是否完整,并依据报名表所填写信息初步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复审工作负责审核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中规定其他资格条件。因初审环节填写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信息虚假以及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况导致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粘贴照片),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居民二代身份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之比与报名人数)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作适当调整;
2.公共科目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教育工作的职业认知度,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解,对教育法规的掌握,考查考生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书面语言组织及语言叙述能力;
3.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蒙语专业教师岗位须用蒙文进行作答,其他岗位汉语作答;
4.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分)×40%;
5.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满洲里人才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后空出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专业测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适当降低专业测试比例;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4.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满洲里人才网上另行公告;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六类项目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当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期满证明,并加盖盟市主管部门公章; 户口不在满洲里市的满洲里生源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满洲里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满洲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五)专业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面试说课;
2.面试说课主要考查考生教材分析、教法理解、学生认知、语言表达、板书设计等综合素质,以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为标准。其中,报考蒙语、英语、体育、学前教育岗位的在面试说课环节须展示专业特长、专业技能。
3.对降低比例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说课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分)×40%+专业测试成绩×60%。
5.面试说课共分6个评委组。即:中学文科组(语文、历史)、中学理科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中学英语组、中学体育组、学前教育组、蒙语专业组,每组评委由5—9人组成。
(六)体检和考察。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教师资格条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为主。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用人单位确定。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形成考察报告,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体检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须提供个人档案、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考核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不能提供相关个人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在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中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予以聘用,并列聘用的考生须服从岗位调整。
(七)公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满洲里人才网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考生聘用根据报考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如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3.招聘工作结束后,因考生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补录。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用人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六类项目生”、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中师生以及小教大专班毕业生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辞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5年满洲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桂清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高闻何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黄艳茹 市政府党组成员、教育局局长
刘 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洁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张艳玲 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兼),副主任:董文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各相关部门要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把关,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招聘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严格程序,确保公正。招聘工作要做到招聘人数公开、报考条件公开、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公开、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公开。招聘考试试题从相关考试机构购买,老师评委从外地聘请。
(三)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招聘结果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和考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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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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