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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5年上半年企业培训师统考报名截至4月3日
(一)全国统一鉴定、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日期分别定为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
参加2014年11月秘书(二级)和网络编辑员(二级)两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或两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定为5月16日。
(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数据要按时上报省中心统考管理科,电子数据、汇总表和交费电子表必须同时上报。省中心上半年收取数据截止时间为4月3日,下半年收取数据截止时间为10月9日,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三)全国统一鉴定和全省统一鉴定的电子数据信息应分别报送不得混淆。每个职业都要单独生成一个独立的批次文件,补考数据不得拆分单列。同时,应提供完整的纸质和电子版的批次文件清单,标识出报名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每个批次电子文件的名称、文件中数据对应的职业、等级和报名人数。
(四)河南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 ha.osta.org.cn)为统考资讯网络唯一官方发布平台。各机构电子数据交换须使用“工作网河南省管理平台的鉴定专用内部通迅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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