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难点:破产法

环球网校·2015-12-17 11:49:57浏览103 收藏20
摘要   【摘要】备考开始啦~2016年注册会计师进入预习阶段,《经济法》需要考生记忆知识点,但在预习阶段重点在于理清教材框架以及以下所提到的重要预习知识点,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为考生整理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
  【摘要】备考开始啦~2016年注册会计师进入预习阶段,《经济法》需要考生记忆知识点,但在预习阶段重点在于理清教材框架以及以下所提到的重要预习知识点,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为考生整理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难点:破产法”,环球网校会及时更新内容,祝注册会计师考生学习愉快

  编辑推荐: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难点汇总

  破产法

  破产法的要点在于公平清偿。“欠钱要还,但还也得有个还法”,这就是破产法要规范的。

  破产中,人民法院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理解时注意哪些行为可以由管理人自行处理,哪些要备案,哪些要人民法院决定。理解了破产本身(狭义的破产法),再理解重整与和解较好。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五种情况必须掌握,破产申请中重点关注破产重组申请在受理后、宣告前的“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该种申请人。破产申请中更为重要的是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尤其是管理人的挑拣履行权(继续履行or 解除合同)和诉讼、保全措施、执行程序(诉讼或执行的对象、如何处理),要重点预习。

  管理人制度要重点关注任职资格尤其是利害关系的具体认定。

  破产撤销权必须重点预习。区分受理前1年内的撤销和受理前6个月的撤销(是否恶意,是否具有不公效果or 推定),对于司法解释(二)中修改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法条原文必须仔细看一遍。破产取回权分权利人的取回权、出卖人的取回权和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这些都要重点掌握,涉及到的法条最好能仔细过一遍。

  破产的抵销权重点关注管理人的异议权(约定了异议期如何处理,没有约定异议期如何处理)和不得抵销的情形(尤其是涉及到2014年新增的出资人抵销权的限制)。

  重整程序重点关注,进入重整期间的效力、出资人组、上市公司重组的特殊规定都必须重点把握,尤其是出资人组的问题。破产清偿顺序要重点关注税款滞纳金的规定。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6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重难点章节汇总
2016年注册会计师《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重难点章节汇总
2016年注册会计师《会计》重难点章节汇总
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难点章节汇总
2016年注册会计师《审计》重难点章节汇总
2016年注册会计师不宜一起报考的科目
2016年注册会计师两门科目最佳报考方案建议
2016年注册会计师三门科目最佳报考方案建议
2016年注册会计师零基础考生报考科目建议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摘要】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辅导经过多年积累其老师团队辅导效果已经享誉全国,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全新推出备考指导、精讲班、习题班、考点强化班、应试技巧班。课件全部采用视频授课的形式呈现给广大学员,考生可以随时报名参加学习,所有课程自付费之日起都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多次反复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三天关闭。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