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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物业管理师管理实务考点:合同要约的法律意义

|0·2015-01-21 10:20:42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5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实务》,合同要约的法律意义,相关知识点已经整理更新,希望对各位考生朋友的备考,起到一定作用。

特别推荐: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章节知识点汇总

  合同要约的法律意义

  要约的法律意义在于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一旦生效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撤销,具体体现在要约的撤回或撤销的严格法律规定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则只限于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第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否则,要约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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