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物业管理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物业管理师: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规划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0·2014-05-22 09:29:36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规划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相关知识点已经整理更新,供各位考友复习备考。

特别推荐:2014物业管理师《制度与政策》第二章考点汇总

  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规划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是满足业主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所必需的。因此,无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都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但是,因原规划设计不合理或实际需要,存在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客观情况。为保证城市规划的有序进行和防止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对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情况,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通过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由于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可能影响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管理,因此《条例》要求业主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向规划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以便物业管理企业及时调整管理方案。如果变更用途涉及物业管理企业合同权益,双方还应就有关权益作出相应调整。

  由于物业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有,因此物业管理企业无权决定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委员会依法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关于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应当办理的具体手续,其他法律法规已有相应规范,因此《条例》只是强调业主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例如,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确需改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老师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编辑推荐:

2014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各科考试大纲汇总
2014物业管理师考试VIP套餐   两年学习保障
2014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章节知识点汇总
1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历年考试真题各科全
2014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网络辅导远程招生简章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