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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复合计征

|0·2014-04-30 09:15:28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复合计征

      编辑推荐: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从量定额计征

  为了让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环球网校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既规定了比例税率,又规定了定额税率的卷烟、白酒,其应纳税额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目前只有卷烟、白酒实行复合计征的方法,其计税依据分别是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和实际销售(或海关核定、委托方收回、移送使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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