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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为配合做好我省高校非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工作,决定开展2014年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4年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暂缓就业生)及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非师范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与程序
上述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和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师〔200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二)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合格。
(三)已补修对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我省市、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合格。
三、认定时间
2014年4月12日至4月18日为网上报名时间(网址:http://jszg.gdhed.edu.cn);5月4日至5月20日为各级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和开展认定工作时间。
四、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规定,由各认定机构收取申请人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人。
(二)体检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两项收费不属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内容,申请人应按规定另行交费。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员需通过“广东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详见粤教师办函〔2014〕11号),并与县(区)教育局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申报时提交),未签协议的不予认定。
(二)申请人认定材料由毕业学校统一报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结束后,申请人凭毕业证书到毕业学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www.gdhed.edu.cn)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四)各认定机构务必在2014年5月20日前完成高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认定数据录入及证书编号工作。
附件: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序号 | 认定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 020-83494295 |
2 | 深圳市教育局 | 0755-82101815 |
3 | 珠海市教育局 | 0756-2125052 |
4 | 汕头市教育局 | 0754-88853404 |
5 | 佛山市教育局 | 0757-83205005 |
6 | 韶关市教育局 | 0751-8774530 |
7 | 湛江市教育局 | 0759-3336260 |
8 | 肇庆市教育局 | 0758-2829904 |
9 | 江门市教育局 | 0750-3503921 |
10 | 茂名市教育局 | 0668-2278744 |
11 | 惠州市教育局 | 0752-2261072 |
12 | 梅州市教育局 | 0753-2180895 |
13 | 汕尾市教育局 | 0660-3390663 |
14 | 河源市教育局 | 0762-3297399 |
15 | 阳江市教育局 | 0662-3333690 |
16 | 清远市教育局 | 0763-3361740 |
17 | 东莞市教育局 | 0769-23126008 |
18 | 中山市教育局 | 0760-88335017 |
19 | 潮州市教育局 | 0768-2805053 |
20 | 揭阳市教育局 | 0663-8724407 |
21 | 云浮市教育局 | 0766-8835046 |
22 | 顺德区教育局 | 0757-2283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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