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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特点和适用范围, 招标的范围
(1)工程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和工程总承包招标。
工程施工招标的特点是:选择一个达到资格能力要求的中标承包人和可靠、可行的工程施工方案,而不是选择一个现成的产品。因此工程施工评标主要是考察投标人投标报价合理性,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可行性、组织机构完善性及实施能力、信誉的可靠性。小型工程则在施工组织设计可行基础上,以投标价格作为选择中标人的主要因素。
工程总承包招标则主要以:投标报价竞争合理性、工程总承包技术管理方案的可行性、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能力和信誉的可靠性。作为选择中标人的综合评价因素。
工程总承包主要方式有: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
(2)货物招标。工程使用货物、生产消耗的货物、消费用货物。相同条件下,产品价格是决定中标的主要因素。
(3)服务招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各类社会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业服务等,包括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融资、项目评估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服务等。服务招标中还包括各类资产所有权、资源经营权和使用权出让招标。服务招标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及其服务方案优劣的差异,所以服务价格并不是评价投标人竞争力的主要指标。
依法必须招标和免于招标、重新招标的条件和范围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章,详见《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