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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级秘书资格文书拟写复习:请示与请准函的区别

|0·2014-12-16 00:11:26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5年三级秘书资格文书拟写复习:请示与请准函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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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示与请准函的区别

  1)类型不同。请示是上行文,函是平行文。

  2)主送机关不同。请示是向有领导、指导关系的上级机关行文;而函是向同一系统平行的和不相隶属的业务主管机关行文。

  3)内容范围不同。请示既可用于请求批准,又可用于请求指示;函主要用于请求批准涉及业务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4)受文机关复文方式不同。请示的受文机关以批复表明是否批准或作出指示;函的受文机关只能用函(审批函)表明是否批准或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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