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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招标师《采购专业实务》考前复习资料5

|0·2013-08-05 15:09:56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招标师《采购专业实务》考前复习资料5

  1.10、掌握招标争议的基本类型、表达方式和基本类型及相关主体;解决方式、程序和注意事项。招标投标争议――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招标投标当事****益发生的纠纷。

  主要有两类:招标投标民事争议、招标投标行政争议。

  招标投标民事争议:招标投标文件争议;招标过程争议;中标结果争议和招标过程其他民事侵权争议。

  招标投标行政争议:各级行政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其行政行为与招标投标当事主体发生矛盾冲突引起的争议,属于招标投标行政争议。

  招标投标争议表达方式:异议(质疑)、投诉、仲裁和诉讼。

  招标投标民事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此外还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监督部门、其他部门监督职能、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

  表达和解决招标投标争议的程序:

  1)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结果争议(明确有据可循):异议(质疑)→投诉;

  2)招标投标其他民事侵权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当然也可以用上述1的方式)。

  3)招标投标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直接行政诉讼。

  招标投标行政争议解决方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当事人已经提出复议的,在复议期限内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提出行政诉讼,且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招标投标法》规定:发生争议时,投标人可以先提出异议(质疑),再投诉。也可直接投诉。

  ※《政府采购法》规定:发生争议时,投标人必须先提出异议(质疑),如果招标人逾期不答复,或对答复不满意才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注意:政府采购以质疑作为投诉的前置条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质疑”即为投诉。

  ※属于招标过程其他民事侵权争议的,应当按照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解决争议。

  招标投标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1)招标投标民事争议的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争议及其他争议。

  (2)招标投标争议的预防。全过程各环节预防要点。

  (3)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投标争议的处理。异议(质疑)和投诉处理应该注意的问题。

  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了解)

  行政监督重在依法、威慑、强制、追究。行业自律重在引导、教育、预防、制度约束和自我纠正。 通过依法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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