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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文
(1) 收到各类文件、信函等,及时签收、登记;
(2) 呈院领导批阅;
(3) 根据领导批示转有关部门传阅、处理;
(4) 将文件原文存档;
(5) 年终将文件按类归档并装订成册。
2. 发文
(1) 以成教院名义对外行文、发函须经办公室审核;
(2) 办公室将文件呈主管院长审定并签发;
(3) 办公室统一编发文号、打印、发放;
(4) 年终将发文存档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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