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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3年7月自考关于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0·2013-07-08 14:26:10浏览0 收藏0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粤考院〔2013〕228号

关于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0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另《机械设计基础》(课程代码:02185),要求考生需携带如下工具:计算器及直尺、圆规、量角器等工具。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3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02013
初等数论
6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7
0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8
10099
近世代数
9
11401
中学数学方法论
10
11503
组合数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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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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