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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收文程序
1、收文、阅文:
l 收文,包括签收、拆封、分类、登记等程序。
(1)签收,签收就是签字表示收到来文,是收文处理工作的开端。
小型机关只设一个综合收发室或专(兼)职收发员,负责文件签收、拆封、登记和送阅。
大中型机关多设内外两种收发。先由外收发部门收文,而后转交秘书人员(文书)。
公司、企业的文书信函常由写字楼的前台或总收发代收,秘书从专门的信箱或前台收取。
(2)拆封,亦称启封,是指有权拆封的秘书对来文拆剪封套,检查封套内来文的程序。
对拆封工作应认真对待,除指定专人或主管文件工作的机要秘书拆封外,其他人员不得拆封。
拆封范围是:封面上标明送本机关、机关办公室以及机关“负责人”收的所有信件。
封面标有具体领导同志名字的,或“亲启”、“亲收”字样的,一般不得拆封。
(3)分类
a.上级机关指令性和指导性文件
b.下级机关请示、平行及不相隶属机关商洽件
c.上级机关批复件及平行、不相隶属机关复函
d.内部各部门调查性及下级机关陈述性来件
e.内部刊物、工作简报等类文书
(4)登记,登记是有权拆封的秘书对所经手拆阅的文书进行记录。
这是文件管理和保护的必要措施,是保障文书迅速办理的措施,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
登记制度便于文书的管理保护;便于目标文书的查找和利用;便于统计和催办;便于文书工作的核对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