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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督查工作
一、督查和督查工作
• 督查,督促检查的简称。“督办”“催办”“查办”
• 督查工作,就是对领导机关重要决策或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各级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工作。
• 督查工作是秘书部门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督查的种类
1、直接督查与间接督查
• 直接督查,督查人员亲临承办单位和现场进行督查。
• 间接督查,通过承办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督促检查。
2、普遍督查和重点督查
• 普遍督查,对领导机关所管辖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组织在执行领导重大决策或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等全面进行督促检查。
• 重点督查,对某些关键地区、重要单位或某项重点内容进行督促检查。
3、分级督查和归口督查
• 分级督查,依据我国各级行政管理机构的组织原则按纵向关系开展督查,由直属上级督促其直属下级。
• 归口督查,依据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分工而采用的一种督查方法。
4、分阶段督查和连续督查
• 分阶段督查,根据决策的实施和中心工作的进展程度分若干阶段进行督查,多运用于那些办理落实与贯彻执行过程时间较长的重大督查课题。
• 连续督查,指在决策实施或中心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不间断地连续进行督查,直到某督查事项办理落实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