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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评标(掌握)
大纲要求:
掌握评标老师的产生、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以及组织实施评标的要求,工程施工和总承包、货物、服务的评标原则,各类评标方法、步骤的特点和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定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废标和无效投标的情形;熟悉投标报价的构成分析,标底的编制方法和使用;掌握编制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熟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评标要求,分析主要贸易术语的投标报价构成。
8.2.1评标委员会(掌握)
(1)评标老师资格;
(2)评标老师的权利;
(3)评标老师的义务;
(4)组建评标组织。
1)评标委员会构成
①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老师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1/3,技术和经济方面的老师不得少于2/3。例如:组建7人的评标委员会,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2人,老师不少于5人。
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项目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方面的老师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
③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老师有特殊要求,如500万美元及以上国际招标项目,所需老师的1/2以上应从国家级老师库中抽取。
2)评标老师选取
招标人代表应熟悉招标项目的相关业务,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老师一般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老师库内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择评标老师,特殊招标项目(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由招标人从老师库中直接确定评标老师。
3)评标老师的回避原则
4)政府采购服务与货物招标评标老师的特殊要求
采购人不能以老师身份参与本部门本单位采购的评标、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就招标文件接受过咨询的老师不能评标。
5)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老师的特殊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从国家、地方两级老师库随机抽取。老师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要书面回复。代理机构注明原因重新随机抽取。抽取超过三次,要报主管部门备案后,重新抽取。
招标文件审核和评标只能参加一项。
8.2.2评标准备工作(掌握)
(1)准备评标需用的资料。如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与修改、标底文件、开标记录等;
(2)准备评标相关表格;
(3)选择评标地点和评标场所;
(4)布置评标现场,准备评标工作所需的工具;
(5)妥善保管开标后的投标文件并运到评标现场;
(6)评标安全、保密等有关的工作。
8.2.3评标原则与纪律(掌握)
(1)评标原则和工作要求。
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工作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上述原则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评标依据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时不得采用。
(3)评标纪律
8.2.4评标程序(掌握)
评标程序:
1)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
1)初步评审内容
1)形式评审;(未通过,则为废标)
2)资格评审(资格后审:资质、业绩、能力、信誉);
3)响应性评审(工期、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造价合适、合同权利义务有否偏离、技术标准)。
2)废标的一般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后一般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虽有代理人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②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的;
③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④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⑤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⑥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⑦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⑧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⑨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⑩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⑪不符合招标文件提出其他商务、技术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⑫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3)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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