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公告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技能就业的通行证,是体现劳动者技能水平的有效凭证,国家实行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3年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安排,现将我市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定时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种考试时间为5月18、19日和11月16、17日,报名需提前50天;全省统一鉴定工种考试时间为4月20日和10月19日,报名需提前40天;其它工种:初、中、高级工鉴定时间无特殊情况为每月第三个周六,报名需提前20天。
鉴定等级: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鉴定职业(工种):国家已颁布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可登陆十堰市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
申报条件
初级工:1、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2、各类职业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毕(结)业生;3、学徒期满。
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初级工2年以上;2、大学专科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3、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中级工2年以上;2、大学本科及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3、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技师:取得高级工证书满3年,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的,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具有培养高级工能力的,可申报技师。
高级技师:取得技师证书2年以上, 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领导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可申报高级技师。
特别说明
全国统一鉴定工种为:秘书(二级)、营销师(一、二级)、心理咨询师(二、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三、四级)、物流师(二、三、四级)、理财规划师(二、三级)、项目管理师(二、三、四级)、职业指导人员(一、二、三、四级)、企业培训师(二、三级)等职业(工种)。
全省统一鉴定工种为: 秘书(含涉外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采购师(一、二级)、磨工(一、二级)、摄影师(一、二级)、镗工(一、二级)、装配钳工(一、二级)、中式烹调师(一、二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一、二级)、车工(一、二 级)、工具钳工(一、二级)、机修钳工(一、二级)、美发师(一、二级)、商务策划师(一、二级)、中式面点师(一、二级)、会展策划师(一、二级)等职业。
市直相关鉴定机构:
十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652631。办公地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市府路9号),相关文件和表格可登陆十堰市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和下载;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咨询电话:8618076;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咨询电话:8126011;
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咨询电话:8796882;
十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咨询电话:8659350;
湖北通达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咨询电话:8283819;
十堰市交通运输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咨询电话:8692726;
十堰市张湾区国家技能鉴定所咨询电话:8516766;
各县市鉴定机构设在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县咨询电话:7229313;
郧西县咨询电话:6236560;
丹江口市咨询电话:5222448;
房县咨询电话:3246496;
竹山县咨询电话:4226189;
竹溪县咨询电话:2730817。
特别提示: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资格证书统一实行属地管理,需参加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的人员,请按要求到以上指定的鉴定机构办理相关事宜,通过其他渠道办理的证书,在落实其相关待遇时,将不予认证。
十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