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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考试讲义总结:常用事务文书的拟写(1)

|0·2013-03-18 17:11:09浏览0 收藏0
摘要 四级秘书考试总结:常用事务文书拟写

  常用事务文书的拟写

  鉴定要点与重点提示

  一、鉴定要点

  了解公文的格式;掌握会议记录、意向书、订货单及产品说明书的拟写方法。

  二、重点提示

  1.公文用纸及印装格式

  (1)公文用纸采用A4型。 (2)公文印装要规范。

  2.公文眉首格式

  (1)发文机关标识(公文版头)。

  (2)公文份数序号(印刷顺序号)。

  (3)发文字号。

  (4)签发(会签)人。

  (5)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6)紧急程度。

  (7)红色反线(间隔横线)。

  3.公文主体格式

  (1)公文标题。

  (2)主送机关。

  (3)公文的主体(正文)格式。

  (4)附件及附件说明。

  (5)印章(发文机关名称)。

  (6)签署。

  (7)成文日期。

  (8)附注。

  4.版记(文尾)格式

  (1)主题词。

  (2)抄送机关。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4)版记中的反线和版记的位置。

  5.公文的特定格式

  1)信函式格式。 会议纪要格式。

  6.通告与通知

  (1)相同点:都是用来传达上级机关的意图与要求,并要求下级机关或有关人员遵守、了解并配合执行的文种。

  (2)不同点:告知范围不同;格式不同;行文渠道不同。

  (3)通知的写作

  1)通知的适用范围: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2)通知的分类:指示型通知;发布型通知;批转型通知;转发型通知;任免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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