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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考试讲义总结:法律与法规(4)

|0·2013-03-13 18:28:49浏览0 收藏0
摘要 四级秘书考试总结:法律法规

  5.知识产权法

  (1)著作权法

  1)著作权是作者对自己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权利。

  2)著作权的内容。

  3)著作权的主体的类别和著作权的客体的形式。

  4)著作权取得原则和保护期限:对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实行自动保护原则。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规定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2)专利法

  1)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期限。

  2)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的法律规定:专利权的终止一是自然终止,二是因为一定法定事由而终止。自专利被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都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3)商标法

  1)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

  2)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原则、程序和保护期限。

  6.世界贸易组织法

  (1)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及其法律地位

  1)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该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达到推动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

  2)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3,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及宗旨:通过建立一个开放、完整、健全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有效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源改善生活质量、扩大就业、确保实际收益和有效需求的稳定增长。

  (2)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

  (3)世界贸易组织法的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互惠原则,透明度原则,逐步削减关税原则,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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