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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2年11月一级企业培训师成绩复查通知

|0·2013-02-18 22:05:18浏览0 收藏0
摘要 北京市2012年11月一级企业培训师成绩复查通知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查通知


尊敬的考生:
2012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已经发布,现就统一鉴定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的职业等级  

序号
职业
等级
科目
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一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2.
企业培训师
一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3.
职业指导人员
一、二、三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二、成绩复查程序及时限
1.凡参加统一鉴定的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1),持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件在各区县鉴定所规定的受理时间当天,将表格交到就近的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所详细信息见附件2)。职业技能鉴定所对考生情况核查无误后受理申请,填写《成绩复查申请受理单》,将回执交考生本人。
2.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由职业技能鉴定所将更正后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如复查后分数没变更的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2013年3月8日后,到受理申请的职业技能鉴定所领取《成绩复查结果通知单》。

    三、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1、成绩复查范围包括:
(1)已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
(2)主观题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3)论文、答辩分数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对于主观题、论文、答辩的老师评分标准持有异的,不属于核查范围,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或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
3、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
4、成绩复查只此一次,逾期者不再受理。

 

附件:附件1.doc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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