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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监理综合
第一大题:
第一问:事件1,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和工期要求合理,因为提供施工现场属于发包方的责任;事件2,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和工期要求不合理,因为临时基准点施工单位未复测,属于施工单位的自身责任。
第二问:存在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口头告知该高程数据,正确应为监理工程师应复测并书面批复临时水准点高程。
第三问:合理,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覆盖前应通知设计人员、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覆盖。
第四问:不合理,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覆盖前未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揭开,不管检查结果是否合格,施工单位均不可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
综合:第二大题
1立即停止施工,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向文物管理部门汇报――配合文物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管理及清理工作――做好现场记录
2总监做法不正确,理由是监理公司和设计院无合同关系,总监不应直接联系设计单位,应该将情况汇报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建设单位做法不正确,理由是工程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进行变更处理。
3监理工程师分别向甲、乙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是乙施工单位为分包单位尺寸,监理不得直接与分包单位发生工作联系。对施工单位不整改也未回函答复的情况,监理单位应该及时汇报建设单位,对该部位下发停工令,如仍不整改,下发全面停工令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4主要原因有:无专项施工方案及支架结构验算;未使用有特种作业操作的尺寸工人;无安全管理人员在场;无施工管理人员在场;无作业指导书,未进行技术交底
5废弃泥浆的处理:设置专用泥浆池,采用传统沉淀法、化学固化处理法、土地耕作处理法、化学絮凝加机械脱水处理法等对泥浆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按照要求进行外运,不得随意排放。
6监理工程师不应同意计量增加的桩长,理由是沉垫层的清理是施工单位合同工作内容,尺寸由于施工单位控制不到位造成的桩长增加属施工单位原因,由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综合:第三大题
第一问:首先应进行风险分析,分析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后果。
第二问: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问:带班生产的人员有: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岗位的,同时包括安全总监;有专业(或劳务)分包的合同段,同时包括分包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对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同时包括项目分段(分部或工区)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第四问:不合理,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覆盖前未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揭开,不管检查结果是否合格,施工单位均不可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
第五问:合拢方案中第和第⑤点是错误的,第③点中将跨中紧临合拢段两侧的悬臂段进行临时刚性连接,再在两悬臂端上配重至施工控制高程是错误的,正确应为先在两悬臂端上配重至施工控制高程,再进行临时刚性连接。第⑤点浇筑完合拢段混凝土,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卸掉配重是错误的,正确应为合拢段混凝土浇筑,边浇筑凝土边卸掉配重。
第四大题
第1问:关键线路1-2-3-4-6;总工期190天。
第2问:事件一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和人员窝工损失都不予索赔;事件二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而返工处理,工期和费用都不予索赔;事件三由于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可给予工期索赔,但不给予费用索赔川,事件三造成的费用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川;事件四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应给予工期索赔;事件五应给予施工单位索赔工期12天。
第3问:事件一至事件四放生后,由于事件四业主索赔工期20天,并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工作E增加20天,未超出总时差,计划工期还是190天,所以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工程延期。
第4问:事件一是由于施工单位进场设备不足原因造成的,业主不予索赔工期和窝工费用上面,而且事件一A工作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监理工程师应该在事件一发生后,督促施工单位增加资源配置和资金投入,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计划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综合:第五大题
第一问:正确,因为主桥桩孔平台搭设与钢护筒埋设工作属于桩基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重要内容,将影响到桩基施工质量,须待其施工方案与开工申请批复后方可施工;
第二问:监理员对导管拔出混凝土面后,重新插入混凝土表面继续施工的行为予以默认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是:要求暂停施工,再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并责令施工单位返工重做。
第三问:不正确,应按照质量事故程序进行处理,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研究相关处理方案,,,经事故调查组各方审核签认后予以实施;
第四问:延期申请部分成立,计量要求不成立,因为该事故是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引起的,该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费用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变更引起的正常工作时间增加也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建设单位未及时下发变更设计文件引起的延误可以考虑。监理工程师应做如下处理:监理工程师同意7天的延期申请,不同意计量要求。
施工组织:房建,市政,道桥,水利,岩土,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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