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劳动法及其适用范围(06年11月四级)
1、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
(4)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促进就业
1、促进就业及其措施
2、劳动就业的原则:
(1)平等就业的原则
(2)双向选择的原则
(3)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的原则
(4)禁止雇佣童工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特征:
①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② 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③ 劳动合同的客体是劳动力;
④ 劳动合同是要式、有偿合同。
2、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的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内容:
劳动合同的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四、集体合同
1、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3、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和工作日的分类:
(1)定时工作日:
标准工作日
缩短工作日
延长工作日
综合计算工作日
弹性工作日
(2)无定时工作日
2、休息休假时间及其种类:
(1)工作日内间歇时间;
(2)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
(3)公休假日:
(4)法定节日;
(5)年休假
3、加班加点的条件与限制措施
加班加点的时间限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确定了较高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工作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06年11月三级)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六、工资制度
1、工资及其形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工资分配原则:
(1)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
(2)用人单位自主分配原则;
(3)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
(4)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应考虑因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4、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七、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1、劳动安全卫生的内涵
2、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3)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4)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6)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7)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
八、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
1、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1)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2)怀孕期保护;
(3)生育期保护;
(4)哺乳期保护
(5)月经期保护
2、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1)上岗前培训;
(2)禁止安排有害健康的工作;
(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
(4)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1、社会保险
项目: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
2、福利制度
十、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1、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1) 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 人民法院;
2、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协商、调节、仲裁、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