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秘书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年秘书资格考试:合同法

|0·2012-11-29 21:31:02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秘书资格考试

  一、合同与合同法

  1、合同及其特点

  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为目的;

  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

  2、合同法:

  合同的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公平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合法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

  1、合同成立的要件:

  (1)主体合法;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客体合法、确定;

  (4)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2、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酬金;

  (6)履行期限;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3、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05年5月三级)

  (2)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4、合同的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5、缔约过失责任: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

?2013年秘书资格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环球网校隆重推出秘书资格网上辅导 七折特惠!

更多信息请访问:秘书资格频道    秘书资格考试论坛

  三、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的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与订立合同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3、几种特殊情形合同的效力: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

?2013年秘书资格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环球网校隆重推出秘书资格网上辅导 七折特惠!

更多信息请访问:秘书资格频道    秘书资格考试论坛

  4、无效合同:

  ★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经订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共利益,而自订立时起就无法律约束力的合同。(06年11月四级)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

  5、可变更、可撤消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6、无效合同和被撤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及其原则

  (1) 全面履行原则;

  (2) 诚实信用原则。

  2、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合同的履行

  3、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1)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2) 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3)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 丧失商务信誉。

  ④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4、合同的保全:措施:代位权和撤销权

  5、合同履行的担保:

  担保的方式: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

?2013年秘书资格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环球网校隆重推出秘书资格网上辅导 七折特惠!

更多信息请访问:秘书资格频道    秘书资格考试论坛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对于已经按原合同所作的履行无溯及力。

  2、合同的转让:

  (1) 权利的转让;

  (2) 义务的转移;

  (3)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

  六、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1、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事由: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因解除而终止;

  (3)债务相互抵消;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即混同;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效力

  七、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及其构成

  (1)行为人从事了违反合同的行为;

  (2)违约行为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损失;

  (3)行为人的违约行为与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严格责任原则

  3、预期违约: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他将不履行合同。

  4、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支付违约金;

  (2)支付赔偿金;

  (3)要求继续履行;

  (4)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和减少价款或酬金等;

  (5)定金制裁;

  (6)采取补救措施的合理费用。

?2013年秘书资格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环球网校隆重推出秘书资格网上辅导 七折特惠!

更多信息请访问:秘书资格频道    秘书资格考试论坛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