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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理财规划师辅导之法律基础(8)

|0·2011-02-21 21:54:53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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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事行为的生效

  A、基本概念

  1、民事行为生效

  生效的 前提和基础:成立

  (1)通常:成立 即具有 法律效力,即 生效

  (2)特殊:已经成立,但还不具有法律效力,还没 生效。 例:遗嘱

  2、民事法律行为

  生效的民事行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

  是指 法律行为 因符合法律规定 而获得 能引起 民事法律关系 设立变更终止 的法律效力。

  法律行为有效,证明 法律行为 已经成为 合法行为,因而获得了 国家的保护

  4、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根据法律行为的性质,分为:一般有效要件、特别有效要件

  B、民事法律行为的 一般有效要件

  一般有效要件:每个 均需具有的 条件。

  包括 3个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行为人具有 相应的行为能力

  (1)自然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单独实施 法律行为

  年龄18周岁、精神正常,能够通过自己 独立的行为 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 公民

  年龄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公民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 与其 年龄智力相当的 法律行为

  年龄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 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由其 法定代理人 代理民事行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 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例外: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

  ―― 纯获利行为:接受 奖励、赠与、报酬

  ―― 日常必需品 的购买行为

  ―― 与其 年龄智力相应的 其他法律行为

  (2)法人

  1)特定范围内 有 行为能力

  2)越轨行为:超出 法律或章程 规定的经营范围 所为的 法律行为。

  原则上无效

  但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未发生争议的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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