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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理财规划师辅导之法律基础(3)

|0·2011-02-21 21:48:51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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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民事法律关系 内容

  民事主体 享有的 民事权利、承担的 民事义务

  理财规划合同:为客户制作 理财规划建议书 的业务、请求支付 相应费用 的权利

  (1)民事法律关系 是具有 民事权利和义务内容的 社会关系

  (2)区别标志:主体是否具有 民事权利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 区别于 1)非法律关系的 其他社会关系,2)其他法律关系 的标志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其所调整的 社会关系 在法律上的 反映

  (4)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有的是 法律规范 直接规定的

  有的是 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协商决定的

  (5)不同的 民事法律关系,有不同的 内容

  二、民事法律事实

  引起 民事法律关系 发生、变更、消灭 的事实 或者 客观现象

  法律的 颁布实施

  只是提供了 法律依据,本身 不能直接引起 民事法律关系 发生、变更、消灭

  民事法律关系 发生、变更、消灭,是民法所调整的 社会关系发展变化 在法律上的 表现

  (一)民事法律事实 分类

  两类:行为事实、自然事实

  1、行为事实:人的行为 构成的事实、民事主体的 行为

  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合法:

  (1)合法行为:依法 订立合同、设立遗嘱

  (2)违法行为:侵权行为

  行为人的 意思状态:

  (1)表示行为:主观意思

  (2)非表示行为:主观上 没有产生意思表示,客观上 产生了法律效果的 行为,例 发现埋藏物

  2、自然事实:非 人的行为 所构成的 事实

  (1)事件: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人的出生、死亡

  (2)状态:时间的经过

  (二)民事法律事实 构成

  能够引起 民事法律关系 发生、变更、消灭的 几个法律事实 的总和

  通常情况:一个 足以

  有的情况:几个。

  例 继承关系 三个缺一不可: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继承人接受遗嘱

  三、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一)民事权利

  A、基本概念

  1、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规范 赋予 民事主体 满足其利益的 法律手段

  2、分类:按民事权利 内容的性质 划分

  (1)财产权:物权、债权,不具有专属性

  (2)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具有专属性

  (3)综合权利:财产权与人身权结合,专属性不十分强烈

  1)知识产权:双重性质,财产权益、人身权

  2)继承权:内容属于财产权、基于身份关系取得

  3)社员权: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合作社的社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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