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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问题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项目是否需要招标?是否需要实施公开招标?为什么?
该项目需要招标,且需要公开招标。
因为该项目是国家重点大学新校区建设的组成部分,其投资方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其资金来源属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同时其投资额度已经超过了必须实施公开招标项目的相关标准。
另外,该项目不具备邀请招标以及不需要招标项目的必要条件,因此必须实施公开招标。
问题2:该项目的招标实施过程有哪些不妥之处?应该如何改正?
该项目招标实施过程有以下不妥,并应作相应的改正:
1. 建设项目资金尚未落实,除财政拨款外,其他资金并未落实——应该在资金来源落实后才能实施招标;
2. 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的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由该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实施,且该公司与相关行政机关存在隶属与利益关系——应该根据情况自行实施或委托与行政机构无相关关系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任何人、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3. 仅接受获得过梅花奖的建设施工企业投标,是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应该将该限制条件剔除;
4. 必须使用本市第一水泥厂的水泥,违反了“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应该不作相关限制
5. 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此时购买标书者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投标,仅是潜在的投标人,不需要投标保证金对其是否投标进行担保——此时不应提交,应该在正式投标时提交;
6. 现场踏勘随时随机组织并口头回答相关的问题——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并且相关问题均应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所有的潜在的投标人;
7. 要求投标人自行核算工程量,将导致投标竞争的初始性的不公平——应该由招标人给出,以确保投标的公平性;
问题3:建设项目的合同计价模式选择的依据是什么,本项目合同选择是否有什么问题?应该选择什么合同?
建设项目的合同及模式应该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风险在双方的均衡分配,并保证计价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为基本前提。
本项目所选择的计价模式,会导致招标方投入过多的管理成本,不利于招标方对于工程的有效控制。
按照工程惯例,宜采用单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