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日前,崇明县建设交通委推行一系列举措,通过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有效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做法有:
坚决执行五个“严格”制度。严格把牢项目报建关,认真核定投资总额和投资比例,防止擅自改变招投标方式、规避公开招投标现象的发生;严格项目登记及信息发布关,及时将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上网发布;严格执行工程量清算计价规范的国家标准;严格评标老师的抽取;严格监管开评标工作,在开标评标场所设置电子监管,由招标人和投标代表共同检查标书密封情况。
推行标后评估制、中标公示制和公正度评价制。对评审结束的项目再组织资深老师进行评审,进一步规范招标评标行为。第一时间将项目中标人、投标人、招标人、评标委员会组成及其他相关信息上网公布。对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老师实施招投标公开度评价。落实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本县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将3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项目纳入规范管理的范围,实施公开招投标,严格规范项目组织管理、立项批复、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资金管理等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