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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海关系统以及气象局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收效明显。2007年~2009年,三部委政府集中采购规模达64.7亿元,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采购总规模的17.83%,尤其是2009年,超过了96亿元,较2008年增长40.8%,超过国采中心同期采购规模增幅。2010年截止到10月18日,公安部的政府集中采购规模达9.83亿元、海关总署3.29亿元、气象局2.14亿元。”
10月26日,中央国家机关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在江苏常熟开班,国采中心副主任肖国尧在开班仪式上发布了上述数据。本期培训班是国采中心针对中央部委采购人举办的第37期培训,但其一改以往面向各部委分别接受学员报名的形式,专门针对具有垂直管理特性和采购项目专属性较强的公安部、海关系统及气象局系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培训内容有统有分 针对性强
在以往的培训中,国采中心所采取的由国采中心领导介绍总体工作、由各业务处室代表以本部门工作为出发点结合当前最前沿的采购政策资讯及最新工作动态进行讲授的模式广受学员好评。学员们一致表示,这样的课程安排内容系统性强、易于理解。国采中心在本期培训上也沿用了这种课程设置方法,并着重对公安部、海关系统和气象局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与数据进行分析,不仅培训内容丰富,而且针对性、实用性强。
国采中心综合处有关人员首先就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进行了介绍,同时分析了集中采购发展趋势;随后,采购一处、二处、三处的相关人员分别就信息类产品、部分货物及服务类项目和工程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情况进行了介绍,对其中需要引起注意的重大事项进行讲解。信息服务处的有关人员还就中央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的操作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学员积极性高 交流充分
本次培训的学员全部由公安部、海关系统以及气象局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组成,而由于三部委在政府采购工作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具体采购工作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也存在相似性。在这次培训班上,他们抓住宝贵的学习机会认真听课,充分利用教学互动环节向老师提问。
不仅如此,学员们还积极利用参加培训的机会进行交流,在与本系统内的同行们探讨实际问题的同时,向其他两个单位或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取经。许多学员都表示,由于单位自身采购工作的特殊性,能够学习交流的对象较少,难得有机会与同类型单位的同行们相聚,针对一些疑难问题交换意见、彼此启发,效果很好。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培训班上了解到,目前三部委与国采中心进行合作采购的情况较多。这种新的采购委托形式即采购人在采购流程设计方面提出建议,由国采中心进行灵活操作。针对这种实际情况,国采中心近年来积极研究完善合作采购,给三部委的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国采中心主动服务 广受赞誉
参加培训的三部委所属单位较多,尤其是海关系统和气象局系统,均属于垂直管理系统,下属单位分布在全国各地。2007年~2009年,国采中心共接受三部委1300个下级预算单位的委托并进行采购操作。近年来,国采中心又积极开发网上竞价、在线辅助招投标及在线议价等新型采购手段,进一步方便三部委京外单位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许多学员都借此次培训的机会向国采中心多年来周到、细致的服务表达了谢意。他们表示,国采中心不仅在工作上主动为各单位解决难题,还为他们创造学习机会并精心准备、周到布置,无论是课程设置还是学习期间的生活等事宜都考虑得十分全面,这种主动服务采购人的意识令人感动和钦佩。
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介绍及采购趋势分析
提高政采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从1996年开始,我国率先在上海、深圳等部分地区进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经验。从1999年6月开始,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组织下,中央国家机关开始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同年,全国人大提出政府采购立法。经过3年的起草修订,2002年6月29日,《政府采购法》正式颁布,并于次年1月1日实施。
2003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精神,政府采购制度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实施,2004年扩大到了京外二级中央预算单位。从2005年开始,中央京内京外各级预算单位都要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要统一交由同级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
目前,国采中心除了按照法律规定的5种采购方式组织采购项目之外,每年还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同时开发了网上竞价、在线议价、在线辅助招投标等采购形式以满足采购人多样化的采购需求。
委托国采中心采购的项目都要经历如下程序:项目登记、采购方式的确定和变更、采购项目的论证和咨询、采购文件和公告的编制与审核、采购公告和文件的发布与修改、入围供应商的确定、评审老师的确定、采用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项目的开标、项目评审(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评审结果的审批和公告、签订或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目前,政府采购的发展趋势为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同时进一步确立集中采购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力,不断发挥政策功能,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对于采购人来说,还要不断加强对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管理,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要认真贯彻关于压缩行政开支的要求,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
部分货物及服务类项目政府集中采购情况介绍
办公用品定点和打印耗材协议供货试行情况良好
国采中心采购二处负责《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9个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同时肩负着为中央单位组织目录外项目采购的职责。其中,货物类项目3个,为汽车、空调和办公家具;服务类项目6个,为汽车保险、汽车加油、汽车维修、印刷、会议服务和物业项目。此外,尚在试行中的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和打印耗材协议供货采购也由采购二处组织实施。9个项目类别中,京内、京外单位均须执行的有4个,分别是空调、汽车、汽车保险和汽车加油(特指津、冀地区),其余仅限于京内单位。
对于汽车采购,中央国家机关一直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国管财字[2004]120号)中规定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自2009年国务院出台《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后,国采中心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自主品牌比例不能低于50%”的规定,在采购中对自主品牌汽车进行倾斜。
试行之中的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共招标选择了21家定点供应商,执行期限至2011年5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为上限价格,若采购批量较大,采购人可与供应商进一步协商,以获得更为优惠的价格。各单位可按照定点供应商提供的订货方式直接与其联系订货,供应商按合同承诺在规定时间内送货上门,货款由各单位与定点供应商自行结算。鉴于办公用品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因此不使用国采中心统一编制的货物验收单,各单位可直接以定点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作为报销依据。
打印耗材协议供货也属于新生事物。新一期的打印耗材协议供货产品范围包括通用耗材和原装耗材,采购单位预算金额在120万元以下的,应按规定流程在中标品牌协议供货商处采购。采购人在采购打印耗材时,在通用耗材可替代原装耗材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通用耗材。
信息类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情况
在线议价推广速度快
中央单位的信息类产品政府集中采购主要由国采中心采购一处负责组织实施。2009年,采购一处共完成单独委托采购项目145个,协议供货采购145978次,网上竞价5401次,信息监理400次。全年完成采购预算70亿元,实际采购金额62.2亿元,平均资金节约率11%。
采购人通过协议供货采购信息类产品的情况较多,但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各部委所属单位每月累计采购台式计算机50万元、打印机30万元、网络设备120万元等以上的,应当集中编制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并于每月15日17点前报送集中采购机构,时间任务紧急的,可以通过协议供货形式采购,但要事先向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目前,国采中心又在协议供货的基础上于中央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上开发了在线议价功能,并被采购人广泛使用。采购人可以对协议供货产品中的安全产品等60个品目2087款产品实行在线议价,即采购人在公布的协议供货参考价基础上在线向协议供货商发出议价邀请,接受协议供货商针对本次采购的报价后,综合考虑报价、资质、服务等因素并确定一家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不得高于中标价。在线议价推行4个月以来,议价总次数达927次,日均7.6次,议价成交总规模为64339477.32元,成交价平均低于协议供货价19.35%。
对于采购人一直较为关心的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价格,国采中心目前采取了多种控制措施。其中,委托京东商城出具第三方价格监测报告的做法颇受关注。统计数据显示,屏式计算机、上网本、激光打印机、碎纸机、激光传真机、复印纸、无线鼠标及键盘等9类产品今年9月份的协议供货价格较市场价格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国采中心还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实施定点采购,范围包括项目前期设计咨询、项目开发集成验收等各阶段的监理、项目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项目合同资料和其他信息的管理等。
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操作介绍
电子化平台助力采购提速
中央政府采购网是国采中心组建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平台。国采中心认为,抓住信息技术革命和信息化发展带来的机遇,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国采中心加快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促进采购业务水平跨越式发展、增强国采中心综合业务能力和竞争力、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的关键环节。
目前,中央政府采购网有“三库”,即采购人库、供应商库和商品信息库。其中,采购人库覆盖整个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预算单位,方便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与分级管理;供应商库覆盖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商品信息库种类齐全、内容丰富、信息量大。中央政府采购网还有“五个系统”,即协议供货系统、定点采购系统、网上竞价系统、电子辅助招投标系统和小额采购系统。
通过应用电子化采购平台,政府采购操作实现了无纸化和自动化,采购效率大大提高,还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为例,该类产品采购金额占国采中心采购总规模的30%以上,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后,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全年只须招标一次,500多家厂商在网上投报电子投标数据,涉及产品型号1万余款。按传统方式,评审小组至少需要两个星期的时间进行评审,采用电子化评标后,仅需两天就能完成,极大地提高了效率,还降低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以及政府采购评标成本。
通过电子化采购平台进行交易,各种采购信息一目了然,更符合政府采购公开原则,有效地避免了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行为。
目前,依托电子化采购平台进行的网上竞价广受采购人好评,因为它能够充分发挥电子化采购特性,大大缩短采购周期,有的采购项目甚至只需3天时间即可完成,极大地方便了用户。
工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情况介绍
用好“定点” 顺利组织工程项目
中央国家机关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新建工程、房屋修缮、装修工程)和工程监理项目以及勘察、设计、评估等服务项目。国采中心采购三处主要承担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与此同时,电梯、中央空调、锅炉、建筑材料等与工程相关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也由其负责。
近年来,国采中心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如外交部新闻领事中心拆迁、党务工作委员会法制办公室办公楼大修等。国采中心还组织了限额内工程(小额工程)定点采购、工程监理定点采购、电梯定点采购,同时对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中央空调、锅炉、变配电设备等工程相关货物实施网上竞价采购。
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为采购预算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其公开招标共分7包,分别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消防设施工程项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工程监理定点采购范围为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监理项目。在定点有效期内,凡招标限额以下的监理项目,采购单位可在定点范围内通过对比直接确定监理公司,并网上填报《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监理定点采购备案表》,经采购中心审核后到北京市建委办理工程开工手续。《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监理费20万元以下项目以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20万元(含)以上项目费用最高优惠率为10%。
电梯定点采购范围为采购预算在120万元以下的电梯项目。国采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电梯生产企业作为定点入围企业。单次采购金额为10万元至30万元的,可以从定点供应商中直接指定,并就价格作进一步谈判;采购金额为30万元至120万元的,由采购单位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选定3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或竞争性谈判。
花絮
踊跃参与 积极性高
由于公安部、海关系统和气象局系统的下属单位分布在全国各地,因此,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们来自全国各地,且大部分都是长途跋涉、几经周转才到达培训举办地的。一位来自哈尔滨海关的学员在培训两天前就出发了,他先乘飞机到达北京,短暂停歇之后再转机到无锡,然后乘汽车才到达了常熟。西藏山南地区气象局和新疆气象局也派员参加了培训班,他们表示,参加这样的政府集中采购培训还是第一次,虽然路途遥远但机会难得,一定不能错过。
中国气象局所属的卫星中心共派出分属不同处室的4名学员参加培训,他们表示,由于各处室的采购分工不同且都涉及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共同参加、有针对性地听取授课效果会更理想。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还看到,参与这次培训的不仅有各单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普通工作人员,更有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比如公安部的学员中有将近一半为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管理部门的处长或副处长。
举手提问 争先恐后
在国采中心的精心安排下,每节课的最后20分钟都是学员与教师的互动环节,即学员在听课后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向教师提出问题,教师当场解答,问题和答案所有学员共享。
几节课下来,老师们发现,这一环节受到了学员们的热烈欢迎,他们往往一边听课一边就自己不甚明了的地方整理问题,提问开始后,他们就抢着发问。
在“信息类产品政府集中采购情况”授课结束后,一名学员抓住提问的机会接连提问了四五个问题,使得其他也想提问的学员几次把已经举起的手又放了下来。为了给其他学员创造提问机会,授课教师不得不提醒这位学员课后再与自己详细交流。
还有的学员因为在互动环节中抢不到提问机会,他们就在课后围在老师的周围虚心求教、探讨。当他们把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说出来时,不仅老师会毫无保留地进行解答,其他学员也热心地给出自己的意见、分享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