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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对划拨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占有、使用划拨土地所获收益归其享有,依法经批准处分土地所获收益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家后,余额归其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对其投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享有所有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转让、出租和抵押其权利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手续。
?2009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时间:9月12、13日
?环球网校2009新版土地估价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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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解读
?09年课程由老师黑敬祥、任浩明、张守锋联合主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