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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组织编写并由地质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以下简称大纲)即将发行。该大纲是根据《关于组织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35号)文件精神,在2007年大纲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纵观大纲,有以下特点:
一是大纲真正具有了土地估价资格考试知识体系的“龙头”地位。2006年以前,考试大纲基本上是以某一种教材为依据进行编制,或者说,大纲与指定教材混为一体,本末不分。这样带来了两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由于教材本身必须涉及到知识的详细阐述和分析,过于具体,特别是一些教材研究色彩过重,很难保证每一部分都具有较高公认程度并是权威;其次是,由于一些教材并不完全是为土地估价师考试而编写,其内容并不一定充分反映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水平。采取新的做法后,先有大纲,再有教材,并且不指定教材,大纲真正成为考试的龙头,避免了大纲与指定教材之间的冲突,也减少了因教材缺陷形成的不良影响。
二是大纲按照土地估价知识体系的逻辑关系编制考试内容,打破了原有的以科目结构定内容的惯例。考试科目的设定只是考试的具体形式,可能会因为考试的条件变化有一定的变化,但是考试的内容是基本稳定的,新的做法有利于考试大纲基本结构的稳定,每年的调整也只是局部性的。另一方面,在考试的各科目中,考试内容其实是有很多交叉的地方,比如估价实务和估价理论,在原理和理论上就存在很多交叉部分,但是不能在考试大纲的内容中进行重复编制。这种结构,不仅有利于引导应试人员的学习,更重要的是,也有利于土地估价知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三是,大纲将考试内容基本上分为三大板块,即基础知识板块、估价知识板块、估价相关知识板块,突出了估价知识在考试内容中的重要位置。大纲共十三部分,其中,属于基础知识板块的内容有土地基础知识、土地管理知识;属于估价知识板块地价理论、土地估价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财产评估知识等;属于估价相关知识板块的有税收知识、金融知识、会计与统计知识、土地与房屋测绘知识、城市经济与城市规划知识、地产开发与工程造价知识、土地估价行业管理知识等。一般情况下,应试人员如果围绕这三大板块学习,能够构建自己的土地估价知识体系,就会有利于考试的基本要求。
四是,强化了大纲是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命题和制订标准答案的根本依据,规定试题及标准答案依照已有的知识体系和现行法规、标准客观产生,并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认定和解释。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相关的推荐书籍只是学习的参考而不是考试的依据。实际上在过去的考试命题中,由于过分依赖制定教材,无论是对于命题还是对于应考人员对知识点的判读与发挥具有很大的限制性,甚至出现争议。举例说,某试题的答案依据教材是正确答案,但是可能不是最佳答案,如果应考人员选择了最佳答案,很有可能得不到满意的分数,这就造成了不公平。
五是,按照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要求,为适应土地估价对新知识的需求,对考试内容进行了一定的修订和完善。例如增加了土壤、地质、土地污染等方面的知识;为适应政府开展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需求,增加了相关的内容;另外对土地估价实物部分进行了完善。
六是,新的大纲增加了试题式样,能够增加应考人员对命题的了解。试题分为判断、单选、多选、情景分析、计算、案例分析、报告判读等类型,并附上了题样、答题要求及答题样式。这些情况让应考人员提前知道和熟悉,可以增加透明度,也使考试更加规范。
考试大纲是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组织老师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制订并修订完成的,充分反映了目前土地估价对知识的基本需求,能够准确指导应考人员了解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