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土地估价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土地管理: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0·2009-10-19 23:27:29浏览0 收藏0

  临时建设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更多土地估价师信息请关注: 土地估价师频道   土地估价师论坛

?2009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时间:9月12、13日
?
环球网校2009新版土地估价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解读

?09年课程由老师黑敬祥、任浩明、张守锋联合主讲.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