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土地估价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土地管理: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的主体

|0·2009-10-19 23:27:29浏览0 收藏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对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性活动的非农用地享有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设立的学校等公益性组织也可对用于其从事公益性活动的非农用地享有土地使用权。

 

更多土地估价师信息请关注: 土地估价师频道   土地估价师论坛

?2009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时间:9月12、13日
?
环球网校2009新版土地估价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现在报名09年土地估价师老师辅导,可获赠08,07年课程!
?《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解读

?09年课程由老师黑敬祥、任浩明、张守锋联合主讲.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