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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云龙县政府采购工作以规范为前提,注重政府采购效率,努力打造“阳光采购”工程。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管、采”联系,云龙县政府采购中心与财政部门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联席会,相互沟通,讨论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拓展新思路。同时,讲究工作方法,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灵活处理业务,化解矛盾,把监督管理寓于服务工作之中,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推行经常性走访调查制度。政府采购是一项集政策性、技术性、开放性为一体的工作,难点很多,在业务操作上稍加放松就会出现纰漏。为此,采购中心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的放矢地与各方加强沟通,多角度听取意见,广泛收集市场信息,拓宽知识面,增强了日常工作业务处理的把握性和准确性。
在此基础上,注重个性化操作。对重大项目、大件设备采购主动与用户单位联系,提前介入,指定专人跟踪指导,对项目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进行分析、整合,对项目需求提出规范性要求,做到未雨绸缪,有的放矢,提高效率。尤其是信息化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采购中心认真听取用户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采购需求,修正招标方案,在规范、透明、竞争的原则下,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单位多样化、多层次的采购需求,规范了采购行为,提高了采购效率,赢得了用户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