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本报讯 (记者杨 凤)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7月1日发布公告,对山东省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内同一药品剂型下未有中标结果的品种进行补充采购。此次补充采购的药品评审方式为:对同一评审单元有效投标产品2个及以上的,实行最低价中标;对同一评审单元有效投标产品1个的(只有1家配送企业申报的产品),实行集中议价的方式采购。
记者了解到,在山东省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工作完成后,仍有部分产品由于企业未申报或价格未达成一致而流标,严重影响基层临床用药。经分析,该省流标产品有近半数已进入国家常用低价药品清单,由于取消了最高零售限价,企业生产积极性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该省采取面向配送企业打包采购的方式进行补充采购,以进一步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选择性。
该省规定,参加补充采购的企业须是药品配送企业。
来源:健康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