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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2009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摘要 石家庄2009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石家庄市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请各位考生现场确认前,仔细、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按该须知相关要求执行

  一、报名时间

  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09年2月20日至3月22日为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3月23日至4月15日为考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信息确认时间。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先在网上填录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后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信息确认,方属报名有效。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无法确认,且不能补报。

  二、报名资格

  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为依据,详情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查看。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在2月20日至3月22日期间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填录个人信息。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后,应首先认真阅读《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及《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文件。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诚信考试后,按网站提示要求如实填录个人信息。填录完成后,按要求提交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如对填报的信息进行过修改的,请打印最终修改后的申请表)。请考生按照《上传照片规格》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将供今后的《准考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使用。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对上传照片不合格的,应进行补传。

  (二)递交材料。网报成功的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详见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安排)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届时向考点提交如下材料(请各位考生自备档案袋一个存放下列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一份同下列资料放入档案袋,一份粘贴于档案袋封面上,一份交考点办公室留存;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台、港、澳考生需提交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护照。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考点交省厅进行复审,证书原件去除外皮,只留内芯】;

  5、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下载)。该表中的试用机构法人(负责人)签字必须是其本人手写签字,不许代签或盖私人印章】。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连续执业时间证明(填注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备注栏内)。

  7、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必须为鲜章)。

  8、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注:上述材料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执业时间证明顺序装订后,同各种原件一并装入自行准备的档案袋内。

  9、网报时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请考生尽快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照片上传。数码照片要求: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

  (三)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报名信息、报考材料齐全的考生,提出审核意见,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四)收取考生考试费。经资格初审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信息齐全的,开具相应票据,交考试相应费用。

  (五)信息确认。考生凭考试费收缴单据,在审核现场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内容及上传的照片,确认报名信息及采集的照片无误后,在规定位置签名确认,并承诺诚信参加考试。上传照片不合格的,需自行重新拍照并上传后,到考点进行信息确认。

  (六)提交材料。考生经资格审查、上缴考试费用及信息确认后,将相关报名材料提交给考点。

  请考生注意:按照国家医考中心和省卫生厅的规定,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将一律不可再更改;凡有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提供虚假证件、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将纳入国家医学考试黑名单,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四、报名信息确认地点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确认时间为2009年3月28日至4月15日,每个行政区划内考生只有半天的现场确认时间,望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逾期不候。

  临床类、口腔类、公共卫生类、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考生现场确认地点:石家庄市卫生局二楼大厅。地址:建设南大街188号(距离南二环200米路西)。

  注意事项:

  1、在资格审核时,考生必须携带长期有效身份证报名。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长期有效身份证明的,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有压照片章的户籍证明临时代替,但在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必须携带长期有效身份证,届时不能携带长期有效身份证者,将按自愿放弃考试论处。上述考生必须在审核现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其主要内容是:“报名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并能够在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携带长期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否则自愿放弃考试】。

  2、经考区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考点发放《准考证》;

  3、考生报名后不按时参加考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安排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将于2009年4月15日前完成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鉴于石家庄考点报名人数较多,为使此项工作有序进行,特作以下安排。请各位考生注意:请合理安排你的时间,根据你所在试用机构的隶属及所在行政区划,按时到我局相应类别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过期不候。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时,请务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所需的所有申报材料,以免延误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安排表

考生所在单位或区域
报名信息确认及照片采集时间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系统调试
3月24-27日
市直单位、计划生育部门
3月28日全天
市卫生局直管的桥西片(京广铁路为界)
民办医院(门诊部)
3月29日上午
市卫生局直管的桥东片(京广铁路为界)
民办医院(门诊部)
3月29日下午
灵寿县
3月30日上午
市卫生局直管的职工医院
3月30日下午
井陉县、矿区
3月31日上午
赵县
3月31日下午
高邑县、深泽县
4月1日上午
晋州市
4月1日下午
鹿泉市
4月2日上午
赞皇县
4月2日下午
藁城市
4月3日上午
高新区
4月3日下午
栾城县
4月7日上午
裕华区
4月7日下午
元氏县
4月8日上午
桥东区
4月8日下午
无极县
4月9日上午
新华区
4月9日下午
平山县
4月10日上午
行唐县
4月10日下午
辛集市
4月11日上午
长安区
4月11日下午
新乐市
4月12日上午
桥西区
4月12日下午
正定县
4月13日上午
需补充材料人员
4月13日下午
报名档案、资料整理、汇总
4月14日全天
报名数据上报
4月15日全天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六、准考证发放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09年6月8日—6月19日(暂定),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石家庄卫生信息网【www.jk360.net】通知。请市直单位、石市卫生局直管的职工医院、民营医疗机构考生直接到石市卫生局考点办公室领取,其他单位的考生届时到你试用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领取。

  2、《综合笔试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09年8月17日—8月28日(暂定),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石家庄卫生信息网【www.jk360.net】通知。请市直单位、石市卫生局直管的职工医院、民营医疗机构考生直接到石市卫生局考点办公室上缴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其他单位的考生届时到你试用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上缴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并领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时间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首先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时间暂定于2009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核发的《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经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报名,关于医学综合笔试报名具体安排请于2009年8月上旬登陆石家庄卫生信息网www.jk360.net进行查询,考生报名后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具体地点以核发的《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为准。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9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9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八、考试费用:

  实践技能考试费用每人130元。

  九、其他

  (一)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类、口腔类、公共卫生类、中医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已修订并与2009年开始使用,请各位考生参阅相关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

  (二)设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咨询电话,临床、口腔、公卫类考生请拨打电话66610051咨询,中医、中西医结合类考生请拨打电话6661005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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