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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5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有关事项的批复的通知
县教体局:
报来《关于2015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请示》收悉。为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充实县城学校师资力量,经2015年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在新调整的编制总量范围内,从农村中小学校选调部分在职教师补充到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二、选调学科及名额
1、恩江中学拟选调20人(政治2人、英语3人、数学3人、语文3人、物理2人、化学3人、历史1人、地理2人、生物1人);
2、实验学校初中部拟选调10人(英语1人、政治1人、语文2人、历史2人、地理2人、生物2人);
3、恩江小学拟选调20人(语文8人、数学10人、英语2人);恩江二小拟选调18人(语文8人、数学7人、英语3人);实验学校小学部拟选调30人(语文13人、数学14人、英语3人)。
如选调学科名额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时,则调减选调计划或取消该学科的考试。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在农村中小学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2010年秋季前正式录用,师范“三定向”毕业生则需工作满8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担任过班主任工作二年以上(学校中层干部视同担任过班主任),应由学校出具证明。
3.愿意承担职称低聘风险。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赣人社字〔2010〕408号)精神,调入县城学校的教师,应在县城学校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如县城学校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该聘期满后,须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重新竞聘上岗,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落聘人员可参加职称“地方奖励”的评定。
4.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有违纪行为以及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2)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不含因产假而导致某学期没有教学成绩的女教师);(3)聘用合同期内的教师;(4)一学年病假、事假(含离岗)累计90天及以上。
(二)各类别条件
1.报考恩江中学、实验学校初中部的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学段教师职称。2.报考恩江小学、恩江二小的教师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学段教师职称。
(三)报 名
报考人填写《2015年永丰县县城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从永丰教育网下载),由本人如实填写。实行分类、定向报考,一人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某一学科岗位。
学校初审《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在《报名登记表》内“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签署意见格式为:以上内容填写属实。经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报考。
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23日-24日(上午8:30-下午5:00)带好报考费(每人100元)并持以下材料到县教体局六楼会议室报名:1.学校签署了意见并加盖了公章的《报名登记表》1份;2.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及以上证明;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5. 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6.个人获得荣誉、课堂教学比赛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近3年在《吉安教育》、《江西教育》、《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选调办法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永办发〔2015〕2号)精神,县城学校选调教师依据报考人员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考试和近3年教学业绩综合评定,实行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方式。
(一)教学业绩。由县教体局组织人员核定。满分40分,占总成绩的40%。
1.个人教学教研业绩(10分):
(1)个人获得荣誉(3分封项)。近3年(2012年9月至今,下同)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党员”等:县级1分,市级1.5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每年只取其中一项最高级别奖加分,3年可累加)。
(2)近3年参加课堂教学比赛获奖(4分封项)。县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此项获奖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同一年同一学科参赛获县、市、省不同层级奖,取最高层级奖计分)。
(3)近3年发表论文(3分封项)。在《吉安教育》、《江西教育》、《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发表论文(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及文学类文章不计分),其中《吉安教育》每篇计0.5分,《江西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每篇计1分,《人民教育》每篇计1.5分。
2.个人教学成绩(30分):先按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抽测非毕业班或中考、小学毕业会考(毕业班)全县平均分排名分别计分。教学成绩居全县同年级同学科1/2以后不计分。计分公式为:[(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任教教师总人数-报考教师任教学科平均分排位数)÷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任教教师总人数]×30分。“报考教师任教学科平均分排位数”计算方法:任教学科平均分居全县第一名,排位数为“0”;居全县第二名,排位数为“1”,以此类推。然后将三个学期所得分值相加除以3,即为教师个人教学成绩最后得分。
如同学科跨年级任教,则取平均分最高的年级计分;如任教两科及以上,则以报考学科为准。
从外县调入、在我县没有相关学期教学成绩的教师,以同学科、学段报考人员的平均分计算个人教学成绩得分。
因产假而导致某学期没有教学成绩的女教师,剔除该学期教学成绩,按二个学期教学成绩计算最后得分。
教学业绩得分统计完成后,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二)专业技能考试。主要采取现场说课方式,由老师组评定。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10日(截止下午5:30)到县教体局领取准号证。
时间:7月13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成绩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三)业务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报考学科的业务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地点:与专业技能考试地点相同,具体考场在考点公示。
业务知识考试结束后,成绩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四)择优录用。根据教学业绩、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选,并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下发正式录用抄告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忠华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李久平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主要领导兼任。
(二)加强宣传。通过网络、公告、下发通知等形式向教师进行宣传、公布选调名额、对象、条件和办法。各乡镇中小学要做好宣传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提供方便。
(三)严肃纪律。选调工作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加选调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县监察局派员全过程参与监督。有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履行职责,认真做好选调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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