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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15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启事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学校下达的2015年人事编制计划,我校面向校内外招聘10名专职辅导员,专职从事研究生、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本科、研究生毕业院校均应为“211工程”高校(或学历得到教育部承认的海外高校),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三)硕士生应为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生应为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学业成绩优良,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中共正式党员,在高等教育阶段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
本科阶段:班长、团支书、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常委)、院团委专职副书记、校学生会部门部长、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等职务;
研究生阶段: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院(系、所)党支部书记职务(若支部书记由教师担任,则支部副书记亦可报名)、院研究生会主席或副主席。
(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六)具备从事思政辅导员工作所必需的亲和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外语能力等基本素质;
(七)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兰州大学2015年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5年3月31日前邮寄或传真至兰州大学人事处,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k@lzu.edu.cn,邮件题目注明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人事处对应聘本单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1日前将初审合格者名单及相关材料转党委研工部。
2.学工部、研工部对人事处初审合格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复审,对照基本报名条件,确定面试名单,并于4月2日通过研工部网站公布。
(三)考核方式
招聘考核分为学校集中考核、学院分散见习两个部分。
1.学校集中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
①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个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作为笔试的参考材料;
②面试:按要求制作PowerPoint进行汇报和答辩,每人汇报时间为8分钟;
③心理测试和体检;
2.学院分散见习:
①学工部、研工部根据上述三项考核结果及各学院人员需求情况确定具体见习人员及岗位;
②需求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及见习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签订协议:
学工部、研工部汇总各学院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报批后统一组织与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
三、其他说明
(一)应聘者务必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中止选聘或解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研工部电话通知。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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