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福建省关于征求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意见的通知

|0·2014-07-03 21:29:59浏览0 收藏0
摘要 我厅拟于2015年1 月起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现将我厅草拟的《关于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征求你们意见。

  点击查看: 2014年签约保过套餐  2014年教师资格报名专题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等学校:

  去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将于2015年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我厅拟于2015年1 月起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现将我厅草拟的《关于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征求你们意见。请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并于5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厅人事处。

  联系人:许四清,联系电话:0591-87091281,87846921(传真),电子邮箱:xsq067@163.com。

  附件:关于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附件:

  关于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经研究决定,我省从2015年1月起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月起,凡在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免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应按省教育考试院的部署,组织实施好本区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的考务工作。各高等学校和各设区市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三、已取得我省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应在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后3年内,参加省里统一组织教师资格面试(面试规定另行通知),面试合格的发给合格证(有效期2年)。持有我省“两学”合格证和面试合格证的人员,可按程序在我省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今年10月,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最后一次“两学”考试,重点面向已取得单科合格证的人员。2015年起,我省不再组织“两学”考试,也不再对“两学”单科合格人员进行补考。

  四、2015年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不再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其他认定程序不变。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科目一致。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分别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起始时间、考试对象、考试内容和形式等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持有我省“两学”合格证但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及时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面试工作,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各高校要对2015年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进行重点宣传,强化其教师基本素养、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教育,努力提高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通过率,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我省顺利实施、平稳过渡。

  附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统考考试大纲

  幼儿

  《教育知识与能力》

  全国各省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入口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论坛,或加入环球网校教师资格证考试QQ群:233874442,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