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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岗位用工紧张的矛盾,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1、院办公室文秘岗位,招聘1人;
2、教务部培训研究岗位,招聘1人;
3、图书信息技术部软件开发岗位,招聘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历史上无不良记录。
2、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为人正直,甘于奉献,并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应聘院办公室文秘岗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中共党员;
②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历,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公文写作及专项材料撰写能力;
③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6、应聘教务部培训研究岗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具有两年以上培训工作经验;
②具有培训研究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③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7、应聘图书信息技术部软件开发岗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计算机、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并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②熟悉PHP开发,熟悉常见PHP开发框架,如C1、Thinkphp等;熟悉 PHP+MySQL+Apache进行Web开发,有网站开发经验;熟练掌握Htm1、javascript、ajax、jquery等技术,熟知 div/css技术;熟悉常见PHP开发场景并能快速实现、对常见算法有一定研究;熟练使用MySQL数据库,有良好的数据库操作和代码优化能力;熟练掌握Photoshop、Dreamweaver等常用工具,能熟练开发符合标准、兼容各浏览器的页面;
③具有独立完成产品者优先(相关资质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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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管理及聘期
1、学院对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管理方式,不进事业编制,不解决进京户口,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2、学院委托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为人事代理机构,为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提供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的管理服务。
3、此次招聘的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双方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聘用合同,不再续签聘用合同的,学院将其人事关系转至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与学院聘用关系及与之相关联的其他关系随之解除。
四、人员待遇
1、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与我院编制内同类和同岗位人员享有同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2、学院按照国家及学院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人事代理制人员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3、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享有与学院编制内人员同等的考核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培训进修、挂职锻炼等权利。
4、人事代理制人员不得脱产攻读学位。
五、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请符合相关岗位招聘条件并有意来院工作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人事处虞红同志处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学院门户网站上自行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aea.edu.cn)。报名表上须附电子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本人科研成果、工作成果复印件。
⑤本人有关获奖或荣誉证明复印件。
⑥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和竞聘优势的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如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和录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16:00(以送达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联系方式:联系人:虞红
电话:010-69248888-3403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人事处
邮编:102617
邮箱:renshi@na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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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及初选。
由学院人事处及相关用人部门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筛选,并按照与拟聘岗位人数不高于10:1的比例提出参加面试和考核的初选人员名单。
3、面试与考核。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以及院纪委、院工会、人事部门、用人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等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通过初选人员的面试和考核工作,并在面试和考核基础上提出拟聘人员建议人选。面试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待初选人员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由人事处根据招聘工作小组的面试和考核结果,安排对拟聘人员的体检和相关考察。
5、确定聘用人选。
人事处根据面试考核及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6、公示招聘结果。
由人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