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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锦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 报名条件
凡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培养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二、 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须于12月5日--15日(7、8日休息)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考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学业证明须加盖院系或学校教务处公章并标明学历层次,带有培训或辅导班字样证明无效)。考生报名时缴纳报名考试费,并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摄像。由报名点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经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点留存。
考生须本人到市招办指定地点报名,其它任何形式的补习班类培训均与本次报名无关,任何单位不得强迫考生参加补习班,收取补习费用。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锦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地点
报名点单位名称 |
报名点地址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锦州市招考办信息科 |
锦州市凌河区杏花里11号,锦州市教育局直属招考办(渤海大学艺术高中对面) 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416-2837638 |
李老师 |
0416-2850369 |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考试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中学)、教育学(小学)
下午:13:00-15:00 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报考中学(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报考小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五、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到“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并到市招考办领取考试合格证。
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