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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5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焦作市辖区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及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条件参加2013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
二、报名时间:
焦作市教育局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9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时间请关注其网站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三、报名地点: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焦作市教育局报名(地址:焦作市丰收路中段2369号。市内可乘坐12、16、35路公交车龙源湖小区下车即到)。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焦作新区在山阳区报名)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由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代报和接受集体报名。
五、人员类别及报名所持材料:
1、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成绩表或录取审批表,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2、取得2012年“试点省(市)”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取得2012年河南省理论考试合格证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4、取得“试点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及其他不在以上范围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两张彩色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40元理论考试费。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六、教育理论考试时间:2013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八、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注:同一申请人当年只限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联系电话:0391―2992832
焦作市教育局
2013年7月1日
附件:焦作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单位 部门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焦作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1-2992832 0391-2992966
沁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1-5281053 0391-5281057
孟州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1-8150102 0391-8150096
温县教育局 人事科 0391-6185200 0391-6185211
博爱县教育局 人事科 0391-8663950 0391-8683498
武陟县教育局 人事科 0391-7281728 0391-7284728
修武县教育局 人事科 0391-7188072 0391-7115800
解放区教育局 人事科 0391-2903917 0391-2939652
山阳区教育局 人事科 0391-3998262 0391-3939168
中站区教育局 人事科 0391-2952192 0391-2952170
马村区教育局 人事科 0391-3943274 0391-394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