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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3年特岗教师考试工作方案
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吉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吉教联字[2013]23号)的要求,依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吉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吉教联字[2013]24号)的规定,为科学、有序、安全地组织好特岗教师考试工作,特制定本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组织
吉林省特岗教师考试管理工作由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省教育厅特岗办公室及各市(州)教育局特岗办公室协同负责组织与管理。省、市(州)普考办具体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笔试的考务工作,面试由市(州)组织实施。
二、考试形式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初试阶段采用笔试形式,复试阶段采用面试形式。笔试成绩(包括加分)作为初选的依据,省根据笔试成绩(包括加分)分学段、分学科划定分数线,并依据考生志愿按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的笔试成绩(包括加分)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分,作为最终录取依据。
考试总分为180分(不含加分)。其中,笔试满分120分(不含加分),面试满分60分。
(一)笔试的组织
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统一考试时间、调配巡考人员、发布成绩、确定录取线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的形式及内容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试卷分共同卷和专业卷两部分,共同卷部分考查教育专业基础(40分),专业卷部分考查学科专业基础(80分)。所有考生的共同卷考试内容相同,学科专业卷的考试内容因考生所报考教学岗位而不同。
共同卷的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基础(15分),心理学基础(15分),课程改革及教育政策法规(10分)。
专业卷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知识(60分),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10分),教学(教案)设计(10分)。
(三)笔试试卷的种类
对应岗位要求,试卷分四类共21种:第一类是独立的小学教师卷,包括小学语文数学合卷、小学科学、小学特殊教育、小学综合实践卷;第二类是中小学教师合卷,包括中小学英语卷、中小学音乐卷、中小学美术卷、中小学体育卷、中小学信息技术卷、中小学思想品德卷;第三类是独立的中学教师卷,包括中学语文卷、中学数学卷、中学物理卷、中学化学卷、中学生物卷、中学历史卷、中学地理卷、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卷;第四类是少数民族语言学科试卷,包括中小学朝语文卷、中小学蒙语文卷、中小学汉语文卷。
(四)笔试题型
试题类型包括:判断正误、选择、简答、论述、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
(五)笔试推荐参考书
考生备考教育专业基础的推荐参考书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基础》和《心理学基础》(12院校编写);备考学科专业基础的参考书目为现行的国家课程标准(或课程纲要等)及相应的教材、教参。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各市(州)继续执行省统一制定的《2009年特岗教师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制定面试操作办法并具体施考。在面试工作组织上,市(州)教育局要积极争取人社局的参与,共同组织面试工作,同时加大设岗县(市、区)在面试老师评委组成、工作人员配置、考务安排等方面的参与力度,充分调动设岗县(市、区)的积极性,配合市(州)共同完成面试工作。
面试成绩满分60分,以实际成绩计入考试总分。
三、考试科目
考生必须通过准考证信息确认参加考试的科目,并根据所报教学岗位的专业参加对应科目的考试。
报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及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考小学语文数学合卷;
报小学、初中英语学科的考中小学英语卷;
报小学、初中音乐学科的考中小学音乐卷;
报小学、初中美术学科的考中小学美术卷;
报小学、初中体育学科的考中小学体育卷;
报小学、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的考中小学信息技术卷;
报小学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学科的考中小学思想品德卷;
报小学特殊教育学科的考小学特殊教育卷;
报小学综合实践学科的考小学综合实践卷;
报小学科学学科的考小学科学卷;
报小学朝语文、初中朝语文及小学朝语文、数学学科的考中小学朝语文卷;
报小学、初中蒙语文学科的考中小学蒙语文卷;
报小学、初中汉语文学科的考中小学汉语文卷;
报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心理健康等学科的分别考与之相对应的学科试卷。
报小学、初中使用朝、蒙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学科岗位要求用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用汉语言文字答卷无效。
其余无特殊要求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学科岗位一律用汉语言文字答卷,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答卷无效。
四、命题的组织管理
省特岗办聘请教育教学老师组成命题小组,封闭命制笔试试卷。
省普考办负责笔试的考务工作,并具体落实笔试考点设置、考场编排、与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共同确认准考证信息,组织施考、阅卷、核分、笔试成绩等工作。
面试的考务工作,包括面试试题的命制及其他具体考务组织管理工作,由各市(州)特岗办公室负责。
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考等“三考”考风考纪的工作要求,加强考务工作管理,完善各项安全保密责任制度,健全考试工作机构,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考试服务工作质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按照“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和特岗教师《招聘办法》的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考务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分担。
五、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笔试命题及制卷时间:7月5日―7月13日。
笔试考点设置、考场编排、考务培训时间:7月3日―7月12日。
领取试卷时间:7月13日。
笔试时间:7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试卷回收及阅卷时间:7月15―7月18日。
笔试成绩发布时间:7月23日网上发布笔试成绩,7月24日网上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
市(州)组织面试时间:7月25日―7月27日。
六、成绩统计与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7月28日,市(州)上传面试成绩。
7月29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市(州)根据总分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上报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
7月30日,省将各市(州)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工作安排在网上公布。
7月31日―8月1日,由市(州)特岗办统一组织体检。
8月2日,市(州)将考生体检结果录入报名系统,拟聘人员名单报送省审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和《报名表》分送设岗县(市、区)。
8月3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体检结果,经省审批后的录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