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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3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工作将于6月3日左右启动,相关进展情况请关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www.hunbys.com)。
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3〕4号)精神,我省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做好2013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岗计划实施范围。2013年我省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75个县(市、区),其中,国家计划设岗县(市、区)56个,省计划设岗县(市、区)19个(全部名单见附件1)。
二、招聘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与办法。2013年,我省特岗教师的招聘原则、招聘程序与办法、资金渠道、保障政策、户口档案及聘后管理和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等,仍按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 〔2006〕2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对象与招聘条件以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2013年,中央财政、省财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人均2.4万元/年。
三、抓紧做好特岗教师招聘需求计划的申报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在摸清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基础上,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科学设置招聘岗位,研究提出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需求计划,填写《特岗计划申报县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和《2013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分学校、分学科需求计划申报表》(附件3),以县(市、区)为单位,于2013年5月27日前,按附表要求报送至省教育厅特岗办(附电子文档)。
四、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和实施成效,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反映各地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将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与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结合起来,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
五、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工作。我省2010年招聘上岗的特岗教师将于今年春季学期结束时服务期届满,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3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的发放工作。
六、认真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3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确保符合条件且自愿留任的特岗教师按期转为正式教师。
七、切实加强管理与服务工作。要严格按照省级有关部门确定的录取名单办理聘用手续,严格按照招聘计划岗位安排特岗教师上岗任教;要将特岗教师培养培训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岗位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要关心特岗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妥善安排好新招聘特岗教师的周转房,努力改善特岗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要切实加强特岗教师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与跟踪评估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当地学校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八、联系方式。省教育厅特岗办:刘国才,联系电话:0731-82203481(兼传真),电子邮箱:LGCai99@sina.com。
附件:
1.2013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设岗县(市、区)名单
2.《湖南省特岗计划申报县市区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
3.《2013年湖南省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分学校、分学科需求计划申报表》(初中)
4.《2013年湖南省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分学校、分学科需求计划申报表》(小学)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21日
附件1
2013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设岗县(市、区)名单
附件2
湖南省特岗计划申报县市区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
注:
1.在校生数以2012年秋季入学后学生数为准。
2.核定编制数以2003年省编办统一核定编制数为准。
3. “县镇”指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区。
4.“按编制标准应补充教师数”一栏超编数据前加“-”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