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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通告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必须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且获得考试合格证书。
为配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2013年秋季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作为我市指定的承担本科层次的“两学”补修和考试的院校,开设“两学”课程的补修,组织考试,并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合格证书。同时委托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组织报名及其他相关工作。请各单位做好教师资格认定需补修本科层次“两学”人员落实和报名等工作。具体有关事项详见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网。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2124126。
珠海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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