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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得知,2013年河南省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预计在6月底至7月初启动,统一教育理论考试拟于10月中下旬举行。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河南省境内的、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合格学历的中国公民,均可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中,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是河南省境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或者已与学校正式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省、市、县(区)三级认定机构按照认定权限,分别开展本辖区相应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受理权限分别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