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参加2013年1月份自学考试合肥市考生,可于1月26日登陆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3月6――7日考生凭准考证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金寨路322号登记查卷,逾期不再办理;同时发放1月份自考违规处理决定书,如果不按时领取,将视为《处理决定书》已经送达,不再发放。查卷结果4月10日在网上公布。
合肥市的自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发放合格证。可以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到主考院校参加实践环节、论文的考核。毕业时无须提供合格证(论文、实践环节课程除外),审理时将从成绩档案库中打印出全部合格课程,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即可申请毕业。
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3月6日―7日凭准考证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金寨路322号领取,同时发放以前未领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未按时领取的考生请浏览自考行事历,按照上面的时间再行补领。
(准考证前四位0108巢湖、0109庐江、0102长丰、0103肥东、0104肥西在报名时选择领取材料地为当地者,回各市、县自考办领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领取合格证,是按照当次报名填写的领取地去领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