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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2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招聘教师方案

|0·2012-12-20 17:44:29浏览0 收藏0
摘要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11名。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11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要求。

  5、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待遇及相关问题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管理,其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福建省及我校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

  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www.fjedu.gov.cn)、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mitu.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3月1日。

  (二)报名方式

  1、填写《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2、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明;如2013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在校证明。

  (3)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以上材料可以通过邮寄、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或直接报送学院人事处。

  3、报名和邮寄地址:福州鼓楼区福飞路106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50003。联系人:赵老师、芦老师。联系电话:0591-87860980,13075855055。邮箱mitu_rs@163.com。

  (三)资格审核

  学校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供学院复核,若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学校将取消应考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四)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按照闽人发[2007]104号、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80元/人。

  六、考试安排

  1、根据岗位要求,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按笔试成绩高低,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60分。笔试、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60%折算综合成绩。

  2、在省教育厅指导下,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工作。

  考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3月初,具体笔试和面试的时间与要求,届时见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七、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学校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学院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后安排体检。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及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七至公示拟聘人员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学院)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附件:

  1、计划表计划表.xls

  2、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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