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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2月15日开始报名
我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今年12月15日至明年1月15日报名,2013年3月31日进行理论知识考试。
据了解,此次考试对象为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考试将分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以及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中,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
省教育厅明确,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及高中(含职业中学)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党校学历(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除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各种非学历培训证明及结业、肄业证书(证明)等不能作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
12月15日至2013年1月15日,各市(区)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主要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名,报名具体事宜由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韩城市考生报名与考试工作仍由渭南市教育局负责受理。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申报参加考试的教师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以《教师法》规定的学历为准。
3.身心条件。(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的相关规定,但应取消对乙肝项目的检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应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户籍条件。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原则上应为陕西生源(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部门签章)的驻陕非陕西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参加考试。
5.报名范围。本次报名只受理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考生还可登陆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211/13/5663.html,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等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