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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丹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实施方案
一、 报名条件
凡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二、 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5日,考生本人须于12月7-15日到市招考办或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须持户口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业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科38元。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摄像。由报名点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经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点留存。
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可先到丹东教育网(http://www.ddedu.com.cn/)[招生考试]专栏里下载报名表和代码表,认真填报报名表。
2、考生持所填表好的报名表、户口、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报名时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有关学业证明原件到市招考办报名。辽东学院在校生到本校报名(联系人:史淼,联系电话:3789102 3789061)。
3、考生在报名时,首先到验证组审查报名资格,并留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或有关学业证明原件。
4、报名资格通过后,到收费组交纳报名费(每科38元)
5、考生持交款凭证和身份证及考生自己填报《考生报名登记表》到信息采集组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并打印出《理论考试报名信息表》(带考生照片的表)。
6、考生到取表组领取到《理论考试报名信息表》后,认真校验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此表交到收表组完成报名工作。
7、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3年3月12-14日
三、报名点及联系电话
丹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点
报名点名称 |
报名点地址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丹东市招考办 |
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兴七路48号 |
史老师
谢老师 |
0415-2536768
13942528687 |
四、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考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中学)、教育学(小学)
下午:13:00-15:00 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报考中学(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报考小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五、 成绩查询及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在丹东教育网(http://www.ddedu.com.cn/)[招生考试]专栏里查询考试成绩,按通知的时间到市招考办领取考试合格证。
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