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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1年第二期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天津市2011年第二期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依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本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及报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拟获得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等6种教师资格且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考试层次
考试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两个层次;拟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层次考试;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
三、考试科目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
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按规定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参加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考试,统一制发单科合格证,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两科合格证均在有效期内为通过,可进入下一认定程序。
五、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1月27日下午17:00之间登陆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www.tjgspx.cn,点击《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系统》,自行完成网上报名(考生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错误信息可在报名期限内自行修改,逾期不接受补报和修改信息申请)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可延至2011年11月29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补缴)。考生还须于2011年12月17日-2011年23日进入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注:考生须牢记注册密码,否则后果自负)。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考试费用
教育学30元,教育心理学30元。
八、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
联系电话:23540149、23540113。
考生注意: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必须在网上完成报名,网上交费(仅限工商银行),下载准考证事宜,现场不予受理,交费前请仔细阅读《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交费注意事项》。